《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》(第200號)
發布時間:
2022-12-07 15:47
來源:
《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》已經2021年5月24日省人民政府第8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,現予公布,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。
省長 李炳軍
2021年6月28日
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
省政府規章的決定
為深入貫徹落實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和新制定出臺的《優化營商環境條例》,及時清除制度性障礙,根據有關法律、法規的規定,經過清理,省人民政府決定:
一、對12部省政府規章予以廢止。
二、對6部省政府規章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。
本決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。
附件:1.貴州省人民政府決定廢止的省政府規章
2.貴州省人民政府決定修改的省政府規章
3.修改后的省政府規章文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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